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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: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

2019-7-8 来源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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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: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


问题: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?

解答:

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

1、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一般情况:

≤应纳税所得额的30%

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向教育、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、贫困地区的捐赠,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

2、特殊规定:全额扣除

(1)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

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,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,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。

(2)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

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,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,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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