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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: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只对规定的范围内超出部分调增

2019-7-10 来源:互联网

【摘要】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3日-16日举行,为了更好帮助考生,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,网校特整理并发布“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: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只对规定的范围内超出部分调增?”


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: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只对规定的范围内超出部分调增


问题: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只对规定的范围内超出部分调增?

解答:

可以税前扣除或需要纳税调增的有,超支的招待费,超支的广宣费,超限的公益性捐赠,发生的非公益性捐赠,超过计税标准的工资,超过扣除限额的工会经费,职工教育经费,职工福利费,和公司无关的支出,没有取得合法票据的费用等。可以纳税调减的有研发加计扣除,残废人工资加计扣除,国债利息收入,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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